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01-03 08:52:43 来源:考研院校库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且在科学研究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各学院(部、所、中心)(以下简称二级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详见《西南大 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招 生数为2020年预计招生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 所公布的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数包含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及教育博士。在最终录取时, 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包括数 量、类型、各专业招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招生计划类别与招考方式

根据就业方式,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两类。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报考要求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 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两类报考(录取)方式说明如下: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学校,但须签订 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须转入学校,非定向 就业博士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学校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别包含普通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只有教育博士。

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别分为“公开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直博生”四类。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和对口支 援计划等专项计划及教育博士仅接受公开招考方式报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1.学习方式

学校2020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报考(录取)类别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 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3.招生计划类别与招考方式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专业学位教育博士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0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本章程以下内容仅适用于普通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的招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须为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或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国家 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考生须为学校品学兼 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二、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参加直博生选拔的考生须 为2019年度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直博生的接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直博生人数占用本单位 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 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为高等学校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的

在职在编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保证在校脱产学 习时间不少于两年。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普通计划是否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及其最大拟招 生计划数详见《专业目录》,请考生特别注意。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含参加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在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 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第一阶段 报名考试费。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确认,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 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修改。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 未支付报名考试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材料寄送、提交与查验

(1)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0年2月20日 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2456,邮编:400715)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资格 初审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信息畅通。

1)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校验的 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3)外语水平能达到免于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

(2)考生在参加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须在其要求的时间内将如下材料 寄送或提交至二级招生单位以进行实质报考资格审核:

1)选择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具有独立人事权)出具的证 明其为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学或科研人员、保证其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的证明材料原 件。

2)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的书面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 以及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复印 件、应届硕士生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材料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考生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 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3)在参加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 件、准考证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和在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免于第一阶段外语水平考试的 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及考试程序

1.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核(第一阶段考核)

公开招考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达到下列条 件之一,公开招考考生可免于外语水平考试,直接认定为合格: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雅思6.0分及以上(3)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07分及以上) (4)托福85分及以上

公开招考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0年4月4日上午08:30-11:30外语水平考试

2020年4月4日下午14:00-17:00专业基础考试

考生可于2020年3月25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专项

计划的专业基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由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普通计划 专业基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各二 级招生单位组织。

2.综合考核(第二阶段考核)

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核合格的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方可参加二级招生 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和形式及录取规则由各二级招生 单位在学校指导下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与就业

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其公布的录取规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 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并对综合考核和拟录取结果负 责,同时对综合考核和录取过程的考生咨询和质疑及时进行答复和解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 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规定的 入学期限内有效。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 的;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 生;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毕业后派遣回定向单位。

八、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 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 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 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 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 人员责任。

九、信息公开

1.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必要的考生及考试信息、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 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在综合考核录取前,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 单位综合考核(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录取规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招生导 师名单和招生名额分配等情况以及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核结果。 在综合考核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 按研究生院要求统一时间公示,研究生院汇总链接各单位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 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及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主动服务考生,及时公布考生招生咨询及质疑申诉的联系 方式和渠道,并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基本学制、学费及奖助办法

1.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或4年。学校2020年招生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告,请考生特别注意。

2.学费与奖助办法

学校2020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学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助)

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开辟入学报 到“绿色通道”。学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具体见《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http://ygb.swu.edu.cn/s/ygb/news22/20161109/1487991.html)等相关文件。

十一、其他说明

1.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考生,请向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具体的其它报考条件及考核 注意事项。

2.拟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报考条件及第一阶段考核事项请见《西南大学2020年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相关规定》。

3.拟报考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相关报考条件及考 核注意事项。

4.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5.综合考核相关事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综合考核方案中予以公布,考生可向相关单 位咨询。

6.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校核定的年度招生计 划和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及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开展了年度招生岗位审 核工作,确定并公示了本单位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具体情况请咨 询二级招生单位。

7.部分导师在2020年度只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具体参见《专 业目录》。请考生特别注意。

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 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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