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的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0年将在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020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900余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专项计划)。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报考,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0年9月1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4)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6.各招生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本科直博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国家专项计划
1.“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1)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2)须为受援高校在岗教职工。
(3)需经所在受援高校人事部门推荐并审核通过。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须为在岗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5)需经所在学校思想政治(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流程
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方式另有规定)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时须选择意向报考导师,报名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2月31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3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120元/生)。
(三)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2020年1月10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材料寄(送)达一周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2.材料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材料需通过各学位类别专家委员会的评审。
(五)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各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议成绩,确定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考核时间初定2020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五、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备注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的导师,只接受广西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计划数2个,其中录取专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
各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四)各学院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专项招生计划不受比例限制。
六、学费与奖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七、违规处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http://admission.scut.edu.cn/)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九、其他事项
(一)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如实选择报考和录取类别,不得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旦选定将不能修改,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0195(学校纪检)
020-87113401(学校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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